实施清洁油品攻坚
(一)加快油品质量升级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,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,取消普通柴油标准,实现车用柴油、普通柴油、部分船舶用油“三油并轨”。
(二)强化全链条监管。严厉打击生产、销售、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。到2019年,违法生产、销售、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。
(三)推进油气回收治理。2019年年底前,各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加油站、储油库、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。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、船舶油气回收治理,新建的原油、汽油、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。2020年1月1日以后建造的150总吨以上的国内航行油船应具备码头油气回收条件。